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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司、施工单位注意啦! 无许可证擅自路政施工 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会对出行安全和城市地下管网运作 造成重大隐患!
近日,钱塘区城管局市政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江东七路某工地围墙边有施工团队正对养护路面进行开挖施工。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此施工单位并没有向上级单位报备,同时缺少开挖前的相关施工手续,不仅无维护、无交改,更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在了解相关情况细节后,市政人员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备并立即联系执法部门进行现场核实,执法部门在接到信息后,到达施工现场责令施工方停止施工并做好维护工作,等待相关手续齐全后继续进行工作。
下一步,钱塘区城管局将继续立足工作本职 做好巡查维护工作 打造整洁、安全、畅通的城市道路 为市民群众创设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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