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了多年来的纠结和烦恼,业委会代表小区3000多名业主再次表示由衷感谢!”近日,钱塘法院民一庭法官邱洁健收到这样一封感谢信。
在这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中,钱塘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因外墙渗漏水、开裂脱落等问题,以及消防登高面被改为绿化带等遗留问题,从2014年起与开发商展开了一起历时9年的“维权长跑”。业委会认为,案涉小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消防登高面擅自改造也带来了安全隐患,但开发商怠于履行保修责任,业委会因此只得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然而,上述问题一直没能得到根治,业主们“吃尽了苦头”。
今年3月,业委会以物权保护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其垫付的维修费用47万余元,并履行维修义务。
案件受理后,业委会一通电话打到了承办法官办公室里:“法官,这两天下大雨,有几户业主家里漏水严重,天天在群里诉苦。这么多年来,每次下大雨大家都是提心吊胆的,能不能尽快帮我们处理啊?”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法官向业委会进行释明,“你们主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这就需要查明房屋漏水、墙面脱落等问题的成因,是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我们去咨询过,鉴定费用比较高,多数业主是不同意的;而且可能要鉴定多次,时间太长了,最后结果也未必对我们有利,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们认为房子质量总是有问题的。”
房子“住不了”,问题“查不出”,这确实是涉房屋工程类案件中最大的难点。法官决定先去看看现场。
法官随即请社区领导、开发商负责人一起来到案涉小区查看现场情况。“不能完全归咎于我们开发商”,开发商负责人指着一户业主的外墙表示,“以前用的外墙材料防水性能有局限性,并且部分业主存在违规装修的情况,这些也是导致渗漏的一方面原因。而且我们并非拒绝维修,但是原告诉请的维修金额过高。”经过现场勘验,双方虽然确认了需要维修的具体位置,但对房屋漏水和墙面脱落的成因以及原告诉请的维修金额抱有不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