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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护和恢复钱塘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2023年度八大流域禁渔执法监管实施方案》(浙海渔执总〔2023〕11号)和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钱塘江、苕溪、运河流域禁渔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在钱塘江钱塘新区水域开展禁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钱塘新区渔业生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禁渔期相关规定。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渔政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 0571-82988307(工作日9:00-17:30)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 0571-86926635(24小时)
杭州市渔业执法大队举报电话: 0571-86088495(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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